中共吴川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吴川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10-29 18:13

根据湛江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初至12月上旬,湛江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吴川市人民法院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吴川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整改决心。吴川法院党组坚定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迅速召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大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坚定整改决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上来,深刻反思,深挖根源,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确保反馈意见得到全面整改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迅速成立吴川市人民法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院党组先后召开13次党组会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四大方面共20个问题,制定了46项针对性措施,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以及完成时限,层层压实压牢整改责任。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整改督导。吴川法院深挖问题根源,制定并下发《中共吴川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湛江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中共吴川市人民法院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尽早整改到位。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整改进度15天一汇报”工作机制,及时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检查督导,研究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对账销号”工作方法,确保整改问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巩固一项”,确保整改工作按进度推进。


(四)坚持标本兼治,抓好建章立制。坚持立即整改与长期坚持相结合,对症整改,标本兼治,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及时建章立制。整改以来,建立和完善了《吴川市人民法院党组会议事规则》《吴川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办法》《吴川市人民法院干部提拔任用规定(试行)》《吴川市人民法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9项制度,加强源头防控,全方位扎牢制度“笼子”,确保建立长效机制。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敷衍应付的问题。吴川法院党组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2021年以来,院党组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共14次,党组成员认真做好政治学习笔记,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党组书记不定期监督检查班子成员的学习情况。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列席各党支部会议,就落实“第一议题”和“三会一课”制度进行监督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对法院12名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指出在传达学习全国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上存在流于形式的问题,要求整改纠正。自整改以来,吴川法院共开展政治教育14次,警示教育8次,英模教育6次。                     

(2)针对政治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吴川法院党组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强化政治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组会上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政治规矩意识得到加强,称呼院长为“老板”的现象已杜绝。

2.关于落实重大工作力度偏软的问题

(1)针对扶贫工作开展不扎实,帮扶措施简单的问题。吴川法院党组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对驻村扶贫工作队的在岗情况进行抽查,了解扶贫工作队员的工作动态,要求扶贫工作要用心用情,要求驻村干部必须住村,确保扶贫驻村工作开展不走样。院党组不定期听取扶贫工作队的工作汇报,了解扶贫工作进展,讨论研究扶贫工作事项。在资金投入结构上,除了入股分红,还在春节、中秋等节日为贫困户发放慰问金,为贫困户增收。另外,将在吴川市农业局的协助下,从原来注重投入资产收益项目转变为以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为重点。                                         

(2)针对扫黑除恶工作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分管刑事审判工作院领导组织刑事审判团队召开落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强调问题整改,组织学习“六建”机制,借鉴上级部门及其他法院经验,已建立《吴川市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吴川市人民法院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机制。加强“三书一函”工作,发出司法建议书15份,反馈率达100%。纪检监察部门与刑庭四名员额法官就线索摸排、打财断血、司法建议书等内容开展谈心谈话,要求加强线索排查工作力度,落实好相关工作要求。吴川法院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召开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会议,于7月14日通过排查15宗案件,共摸排出3条疑似“涉黑”线索,并移交本院扫黑办跟踪处理。

(3)针对环保意识差的问题。吴川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全面提高干警环保节俭意识。已于4月19日恢复堂食,不再使用一次性餐盒打包。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薄弱的问题

于2021年1月22日制定并下发了《吴川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院党组和各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讨论意识形态工作会议。4月30日组织本院员额法官、部门内勤开展“三同步”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吴川法院舆情防控及处置应对工作能力,进一步强化吴川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二)对司法保障质量不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体现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4.关于在司法高质量发展上缺乏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专业素质的问题

(1)针对审判质量下滑的问题。吴川法院积极组织审判团队人员参加省法院、湛江中院举办的各类法律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审判团队人员业务水平,增强司法能力。分管院领导、庭长加强对本部门案件的监督管理力度,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于6月8日制定了《吴川市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试行)》,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职能作用,从而提升案件质效,做到“同案同判”、“类案同判”。吴川法院于每季度召开案件督办会议,通报季度审执工作情况,并就审执质效、长期未结案件和司法公开等相关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2)针对程序违法现象多的问题。院党组要求各审判团队人员加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学习,提高专业能力和业务素质,于6月8日制定了《吴川市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审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规定》《吴川市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审限管理的规定》,于6月29日制定了《吴川市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案件延长、扣除审限审批流程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增强办案程序规范化意识。各业务部门加强案件自查自纠,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

(3)针对审判法官工作责任心不强,法律文书、审委笔录和审理报告等资料错漏百出的问题。吴川法院要求各办案人员要增强司法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最高院关于法律文书的规范样式进行文书制作,同时加强对法律文书的起草、校对和签发工作。制定了《吴川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0年上诉发改案件、长期未结案件和裁判文书“三评查”活动实施方案》,对112宗案件和28份裁判文书进行评查,认真查找案件和裁判文书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对裁判文书质量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加强评查结果运用,形成倒逼机制,切实提升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                                     

(4)针对保密意识不强的问题。吴川法院党组及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并组织各部门内勤开展保密教育学习和观看《风险四伏的办公自动设备》视频,进一步增强干警的保密意识。


5.关于在执行工作中缺乏担当作为和规范作为的意识的问题

(1)针对执行效果较差的问题。一是成立以分管副院长为组长,政治部(督察室)主任和执行局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执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近五年执行案件开展清查工作。二是完善执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执行震慑机制,通过媒体曝光典型个案、公布债务人名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方式,提高执行震慑力。三是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于6月10日制定了《吴川市人民法院关于整治诉讼费收缴和退还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要求执行干警严格落实“一案一账户”制度,规范管理执行标的款。四是大力推进执行标的款的清理工作。对于旧存执行标的款清理问题,由案件承办法官负责跟进。截至目前,大部分执行款已清理完毕。对由于客观原因未能及时清理的,执行局将加大力度,通过多方查找当事人及其家属做深入思想工作,争取尽快支付标的款项。五是已建立执行案款台账,执行局与财务部门联合做好执行案款的对账工作。

(2)针对久拖不执的问题。吴川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督促承办法官抓紧结案,(2018)粤0883执恢147号案件已于2020年12月18日顺利执结。2021年4月13日,纪检监察部门对该案的承办法官进行批评谈话。同时,吴川法院开展执行案件清理专项活动,进一步提高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效率。

(3)针对违规挪用执行标的款问题突出的问题。截至目前,法院垫付的执行标的款已全部追回。


6.关于在服务群众工作中缺乏为民情怀的问题

(1)针对服务群众不接地气的问题。2021年1月13日起,各基层法庭已安排干警在法庭一楼立案接待台负责接待群众,接受群众咨询,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2)针对基层法庭日常办公不在基层的问题。2021年1月13日起,各基层法庭干警已经到人民法庭办公。吴川法院严格要求各基层法庭干警遵守上下班纪律,除特殊案件确需在法院机关开庭外,各基层法庭的普通案件开庭、日常办公均必须在各基层法庭进行。各基层法庭庭长以身作则,上班时间坚守岗位。吴川法院已在各基层法庭安装考勤打卡机,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强化干警的组织纪律性。纪检监察部门每个星期对基层法庭干警的在岗在位情况进行抽查,对经常不在岗不在位的干警将依纪依规追究责任。5月6日和7日,四个基层法庭大力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现场为群众进行普法释疑,积极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


7.关于在践行公正司法中缺乏敬畏之心的问题

(1)针对滥用职权,影响恶劣的问题。涉事的两名干警已于2018年12月18日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理,本院已就该案开展以案治本警示教育,强化干警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

(2)针对程序公正保障不力的问题。刑事审判庭已开展案件自查自纠,排查是否存在其他程序违法案件,目前暂未发现有类似案件。分管副院长、庭长加强督促检查,严格监管案件审理程序,要求法官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审理案件。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力度,对存在失职行为的承办法官进行严肃追责。

(3)针对法官失职严重损害司法权威的问题。2018年2月8日,已对(2015)吴法刑重字第2号案承办人进行初核,于2018年5月8日对其进行提醒谈话。2021年2月23日,重新对该案承办人违规办案问题进行核查,已于5月10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三)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然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问题的整改

8.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吴川法院党组传达学习了2021年全国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中心组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着力构建党组统一领导、党建业务齐抓共管、各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4月16日,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9.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纪检监督力量不足,纪检组长期只有组长1人的问题。吴川法院向吴川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吴川市纪委监委已于2021年2月26日派驻一个科员到吴川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进一步充实了纪检监察力量。

(2)针对以案治本不到位,警示教育效果差的问题。吴川法院加强对全体干警的警示教育,通过观看廉政教育记录片《侥幸之祸》、召开廉政教育报告会、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召集本院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廉政教育工作。                                                     

 

10.关于形式主义禁而未绝的问题

吴川法院对全院各部门近五年的工作总结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雷同情况的审管办、塘缀法庭进行提醒,要求认真深刻反思,及时整改到位。各党组成员已带头按规定、按要求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党总支监督第四支部认真落实整改。2021年4月26日,党总支召集各支委书记、组织委员等党员干部开展党建工作会议,检查监督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的开展情况,要求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11.关于财务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吴川法院新修订了《吴川市人民法院财务管理规定》《吴川市人民法院车辆管理规定》《吴川市人民法院差旅费管理规定》等制度,已经吴川法院党组讨论通过,并于2021年2月1日开始实施。

(2)针对存在公款吃喝、违规接待的问题。一是对违规利用公款吃喝的情况进行自查,截至目前,违规款项已全部清退,已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二是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以后对无公函的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提供接待用餐。同时对2016年至2018年的公款接待情况进行自查。由于当时吴川法院对接待公函的管理要求不严格,没有要求来访人员提供公函,但都附有制式电话记录。为进一步规范吴川法院公务接待,已制定并下发《吴川市人民法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给各部门,并要求各部门严格依照执行。           

(3)针对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对吴川法院旧宿舍楼的用电进行重新布线,将住户用电与单位用电分离,待电表分离后,宿舍住户用电由其个人自行向供电部门缴交电费。吴川法院已多次向住户和原承租户电话催缴电费,但由于原承租户长期在外地居住,暂时还没有回来核缴电费。吴川法院拟发书面通知给原承租户,要求其限期核缴电费,否则终止合同和断电,并对电费继续追缴。待与原承租户核缴完电费后,吴川法院再与吴川市政府联系推进资产移交工作。


12.关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扶贫工作补贴的问题。经自查,违规领取的扶贫工作补贴已于2021年1月全部清退完毕。

(2)针对虚报冒领补助的问题。经自查,违规领取的差旅费补助已于2020年11月上旬全部清退完毕。


13.关于饭堂管理混乱不堪的问题

(1)针对监管失位的问题。院党组已修订完善《吴川市人民法院饭堂管理制度》,并于2021年2月1日实施。吴川法院加强对饭堂的管理,督促建立完善的饭堂工作台账,做好食材的验收和入库管理,并加强对饭堂的订餐人数和食材台账等进行检查。6月15日起,吴川法院采用网上订餐系统进行订餐,不再采用固定就餐人数补助的做法,加强了饭堂管理。

(2)针对运行不规范的问题。吴川法院现已及时调整了饭堂管理人员,同时明确采购人员、验收人员等工作人员职责。对饭堂的账目进行日清月结,对每日采购食材的清单、每月用餐人员及次数、金额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干警的监督。

(3)针对干警伙食费应收未收的问题。截至目前,已收齐干警应缴的伙食费。


(四)关于组织建设乏力、司法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14.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党组议事规则未更新完善的问题。2021年1月18日,吴川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班子成员深入研讨,认真学习党组工作规范流程,形成一致的落实意见。1月28日党组会修订了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吴川法院党组会议议事流程,做到有部署、有落实,形成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2月2日,吴川法院将《吴川市人民法院党组会议事规则》下发给各部门,并于3月30日将制度上墙。

(2)针对党组会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执行议题报批、议事酝酿机制,进一步做实做细党组会的各项工作。严格规范党组成员发言表态机制,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进一步执行民主集中制。

(3)针对重大事项不上党组会的问题。要求各党组成员进一步深入学习和理解本院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规定,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范畴及标准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执行重大事项必须按议事规则的流程规范处理,确保“三重一大”事项一定要上党组会规范处理。


15.关于党务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制定入党程序不合规的问题。2021年2月5日,党总支组织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行集中学习。4月26日,党总支开展党务工作者学习培训,压实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责任。目前,已要求各支部对“三会一课”内容进行自查,第四支部已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2)针对支部换届不及时的问题。吴川法院积极与吴川市直属机关工委请示沟通,已制定党总支及各党支部换届选举方案并于2021年8月25日报市直属机关工委,待市直属机关工委批准同意后即可进行换届选举。

(3)党费收缴图省事的问题。党总支组织各党支部召开党务工作会议,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各支部对党费收缴工作进行自查整改,严格按照党员按月缴交党费、党组织按季度缴交党费的规定执行。目前,各支部已全部自查完毕。


16.关于对老党员的政治关爱不够的问题

就老党员支部的去留问题,党总支组织老干党员以会议讨论及谈心谈话等方式收集意见,8月25日已制定方案,决定成立老干支部,待吴川市直属机关工委批复后即进行选举,进一步加强老干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积极性。关于退休干部进入法院的问题,吴川法院已通知退休干部进行门禁指纹和人脸录入,退休干部在法院大门道闸系统通过指纹和人脸识别,即可进入法院。


17.关于选人用人谋划不足的问题

(1)针对干部队伍老龄化严重的问题。吴川法院已将中层副职以上人员重新梳理,并积极与吴川市委组织部沟通联系,加大对年青干部的培养力度。2021年5月7日已制定并下发《吴川市人民法院中层干部轮岗实施办法(试行)》,将严格按照实施办法执行。

(2)针对人才流失问题重视不够的问题。吴川法院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及时与干警进行谈心,保持队伍思想稳定。4月26日,党组会召开会议研究吴川法院人员流失问题,研究相应留人措施。同时要求注重年轻干警政治待遇,注重年轻干警提拔任用,加强对干警的人文关怀。2021年5月7日已制定并下发《吴川市人民法院干部提拔任用规定(试行)》给各部门。

(3)针对人事捆绑,难分难舍的问题。目前已制定并下发了《吴川市人民法院中层干部轮岗实施办法(试行)》给全体干警,将严格执行轮岗实施办法的规定,及时进行岗位调整。

(4)针对擅自设置岗位,违反“三定”方案的问题。吴川法院立行立改,已撤销了党组秘书岗位设置,于2021年1月21日免去了某同志党组秘书职务。吴川法院将严格执行“三定”方案,不再擅自设置岗位。


18.关于主题教育活动走过场的问题

吴川法院党组中心组认真学习《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严格要求各班子成员亲自撰写发言材料及对其他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材料,敢于深挖自己的问题和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同时,要求班子成员对待同志的批评要及时表态,对照自身存在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吴川法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开展主题教育,杜绝形式主义、拿来主义。


19.关于干部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1)针对主要领导履行主责主业不到位的问题。吴川法院主要领导强化自身的责任担当意识,提升自身均衡工作能力,带头抓好主责主业,严格按照吴川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积极参加和主持审委会会议,争取参会出勤率达到90%以上。自2021年1月以来,吴川法院共召开17次审委会会议,其中院长参加并主持会议13次。

(2)针对存在懒政怠政的问题。吴川法院严格要求全体干警认真执行审判流程管理操作规程,加强案件审判流程节点监控,对超审限案件做好预警督办,全面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对拖延办案的两名同志已分别于2018年6月5日和2019年11月15日作出政务警告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进行了通报。

(3)针对诉讼费退费超期的问题。吴川法院业务部门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办法》,熟悉退费流程,案件生效后书面告知当事人申退诉讼费用,办案人员加快审核、报批流程,及时处理退费,提高工作效率。4月28日,吴川法院组织员额法官召开落实巡察整改暨已生效案件应退未退、应收未收诉讼费清查会议,传达湛江中院关于清理“应退未退、应收未收”诉讼费的文件精神,强调办案人员要及时告知当事人申请退费,并组织审判部门开展案件诉讼费清查工作。


20.关于队伍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吴川法院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提高干警思想认识,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吴川法院已在二楼大堂和车库重新设立两个考勤打卡点,专门用于考勤。纪检监察部门于每个星期对全院干警的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纪律的同志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设,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9-5331043;电子邮箱:WFZG5331015@126.com;邮政地址:湛江吴川市海港大道南吴川市人民法院。


中共吴川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