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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哪些行为涉嫌利用未成年实施黑恶势力犯罪?

来源:南方法治报、公安部刑侦 发布时间:2024-07-26 18:00

小明是一名小学生,


一天放学后,


他像往常一样走在回家路上,


遇到各种黑恶势力的诱惑和侵扰……



被路边的黑衣人阻拦,


此人以金钱、美食相诱惑,


拉拢小志进入自己所在的帮会组织。



在一家酒吧门口,


小明又被一个混混拦住,


要他跟随自己一起去欺负别人。



夜总会门口,


金发青年要小明把做成糖果状的


毒品分给同学们。



面对这些困扰,


小明多次勇敢说“不”,


法律永远给他最坚实的守护。




远离黑恶犯罪 守护少年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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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涉嫌利用未成年人实施


黑恶势力犯罪,


该如何做好自身保护?



“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5种行为


1、胁迫、教唆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或者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


2、拉拢、引诱、欺骗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或者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


3、招募、吸收、介绍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或者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


4、雇佣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


5、其他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情形。



应当从重处罚的9种情形


1、组织、指挥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的;


2、向未成年人传授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方法、技能、经验的;


3、利用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


4、为逃避法律追究,让未成年人自首、做虚假供述顶罪的;


5、利用留守儿童、在校学生实施犯罪的;


6、利用多人或者多次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


7、针对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


8、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照料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


9、其他利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



对5类人员从重处罚


1、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从重处罚;


2、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从重处罚;


3、对犯罪集团的骨干成员,按照其组织、指挥的犯罪,从重处罚;


4、恶势力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对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纠集者,恶势力共同犯罪中罪责严重的主犯,从重处罚;


5、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成员直接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从重处罚。



依法严惩,


不让未成年人“近墨而黑”!